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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

时间:2024-08-11 22:34:19
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4篇

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4篇

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1

为切实加强春季流感、麻疹、手足口病、水痘、风疹、流腮等传染病防控,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以“力争不发生、确保不蔓延”为目标,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流感、麻疹、手足口病、水痘、风疹、流腮等春季易发传染病防控工作,为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宣传普及春季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公众防护意识和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二)坚持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坚持属地负责原则。春季高发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各部门对本行政区和所属行业防控工作负总责,县政府对全县的医疗卫生资源统一指挥调度。

三、工作目标

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降低我县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水痘等春季传染病发病率,减少聚集性发病,减少重症病例,严防传染病流行,千方百计防止疫情扩大升级,避免死亡病例,保护易感人群,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

四、责任分工

(一)县卫生局:负责统一协调指挥全县春季传染病防治应急处理工作,负责防控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传染病的监测和卫生应急宣传工作;发生疫情时,积极开展医疗救治,并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到达现场,做好相关调查处理。

(二)县教育局:负责全县中小学及托幼机构的防控工作。组织做好各学校、托幼机构春季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抓好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管理,严禁制拌凉菜,杜绝病从口入;联合工商部门对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内设商店进行检查,严禁无牌无证经营和销售“三无”食品;组织各学校和托幼机构保健医开展晨午检、缺课原因追查等工作,组织疑似传染病学生停课治疗;组织做好教室、寝室、食堂通风消毒工作,对自备水源、学生饮用水、供水设施进行检查,排除潜在风险;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环境整治力度,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保证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学和生活场所空气流通,清洁卫生。

(三)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交通运输企业开展传染病防治宣传,抓好车站环境整治和车站、客运车辆的定期消毒工作。

(四)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县药品市场检查整顿工作,打击贩卖假药行为,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开展餐饮业集中整治,落实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查采购、使用病死和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的行为。

(五)县公安局:当发生传染病疫情时,负责做好疫区封锁、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配合卫生部门对传染病感染者追踪并采取隔离措施。

(六)县文体广电局:负责全县广场、公共场所文体设施和儿童游乐场所整顿和定期消毒工作。

(七)县财政局:根据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需要,加大传染病防治工作经费投入,保障应急防疫设备和应急防疫物资所需经费,并加强对防治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八)县委宣传部:通过广播、电视积极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疫情发生后,引导、沟通省市媒体正面宣传传染病疫情防控情况。

(九)县畜牧兽医局:组织开展畜禽养殖场所的环境整治,开展养殖场垃圾、粪便、污水的清运和消毒处理,组织养殖场使用杀虫剂消灭蚊蝇。

(十)各乡镇:负责辖区内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各村屯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理蚊蝇孳生地、垃圾点、排水沟;组织开展农村室外厕所生石灰消毒工作;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疾病的监测,加强居家病人的隔离治疗管理,防止疾病的蔓延。

五、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把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制定本单位防控工作方案和防控工作预案,建立和强化防控工作机制,加强对春季传染病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本单位防控工作。

(二)突出重点,做好疫情监测和应急处置。卫生及教育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工作,建立定期疫情分析制度,及时掌握学校(托幼机构)、城郊结合部、流动人口聚居地传染病的分布,疫情发展趋势等信息,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报告、早处理,千方百计防止疫情扩大或升级。疫情发生后,要及时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有效救治患者,严防传染病流行扩散,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积极配合,强化联防联控。卫生、畜牧、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联动,密切配合,形成防控工作合力,共同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提高传染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卫生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牵头责任,对防控工作立即作出安排,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教育、畜牧、工商、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要强化联动机制,加强对传染病传播的综合监控,及时沟通和共享信息,协同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财政部门要统筹规划,加大经费保障力度。

(四)广泛宣传,提高群众预防意识。各相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健康教育,宣传传染病科普知识,增强群众防病意识,形成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公众注意加强自我防护;做好急性的传染病重点和高危人群的健康教育,消除群众恐慌心理;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宣传,正面引导舆论,按规定及时公开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防止恶意炒作。

(五)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明确值班责任,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及时报告和处置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凡属于上报范围、达到上报标准等级要求的疫情信息,必须按照规定渠道、时限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情况发生。因迟报、隐瞒、不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实行责任倒查,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责任。

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2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重点传染病在本辖区的发生和蔓延,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辖区的.社会稳定,按照20xx年7月19日湖北省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视频会议的要求,根据我院的人员、技术、设备等条件,重点工作要放在加强群防群治和组织宣传以及做好疫情报告等方面。现结合我辖区实际情况,制定竹根滩卫生院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竹根滩卫生院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聂益海

院长副组长:

王启明书记、副院长

郭显峰副院长

段玉荣副院长

何勇副院长

成员:

何凯院办主任

刘升龙公共卫生科科长

周勇刚住院部主任

王前勇住院部副主任

饶社宁门诊部主任

晏俊峰门诊部副主任

梅前卫后勤部主任

王丽住院部护士长

孙红琴门诊部护士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升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职责:负责本辖区重点传染病防控组织,协调督查等工作。

二、建立健全医疗救治制度,成立医疗救治小组,郭显峰同志任组长,成员主要由临床医护人员组成。

小组职责:

1、迅速对疫情及预防控制效果作出评估;负责对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的会诊,制定对病人的临床诊断、治疗方案以及讨论救治人员的工作指导。

2、门诊部负责对疑似病人的初步临床诊断,紧急处理、隔离观察及转送。

3、对隔离、观察人员或疑似病人进行诊治和医疗观察,做好病房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工作,同时,对可能污染的场所、物品、排池物进行严格的卫生处理。

4、建立病人及疑似病人转送制度,必要时请上级医院的专家小组进行会诊。

5、做好疫情监测工作,建立疫情报告制度,收集、整理收治病例资料,及时向潜江市疾控中心报告。

6、药品、消毒物品、应急器械及物资的准备。

7、指导辖区做好预防控制和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三、疫情处理,成立疫情处理应急小组。

何勇同志任疫情处理小组组长,成员主要由公共卫生部人员组成。

1、建立健全重点传染病的报告制度,发现疫情时立即向市疾控中心、镇政府报告。

2、根据突发事件情形,启动应急系统。合理调拔人员,做好后勤保障,监督检查,疫情报告,现场处理等工作。

3、及时报请市防控中心派人赶赴现场,针对疫情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加强监测,防止疫情扩散,同时进行流行病等调查,及时采取监测,密切观察疫情动态。

4、指导有关科室对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同时做好病房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加强对村医疗机构所有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重点传染病防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和免疫规划工作的能力和认识。

2、加强免疫规划管理。

3、加强应急物资的储备和后勤保障。

4、规范疫情管理,设立专人管理疫情报告,并有专用电脑,保证疫情网络24小时畅通,及时准确上报。

5、加强健康教育工作。

6、加强支源病防治工作。

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3

为加强新学期学校春季传染病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防控工作,预防学校传染病流行与食物中毒事件在学校的发生、流行及蔓延,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根据海盐县教育局《关于做好春季开学学校卫生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县有关文件精神,以科学的观点,人本的意识,和谐的主题为中心,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管理和应急机制,切实做到对传染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

二、实施措施

(一)成立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姜其明

副组长:方华根、王陈华

成员:曹建祥、顾建芬、陆伟英、徐忠英、郑洪飞

(二)严格执行“两检”报告制度

1.严格“晨检午检”制度。

班主任在早上,下午12点前两次对每一个学生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检查可采用询问、观察、量体温等方式进行,并做记录。一旦发现呕吐、腹泻的同学,及时联系家长,并由老师先送医院医治。确诊为患上诺如病毒的学生,在治愈后3天方可上学。

2.各班检查和抽查的结果每天下午一点前汇总、填写,并将情况报教导处徐忠英老师。

3.汇总表由徐忠英老师负责收集归档,并于每天下午2点前报县教育局校安科。

(三)大力宣传,全面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

1.以专栏、告学生书、黑板报、国旗下讲话、红领巾广播等为宣传载体,营造浓厚的校园传染病防控氛围。重点向学生进行春季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特别是“诺如病毒”的预防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预防意识和能力。同时,向家长发放预防“诺如病毒”宣传材料,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

2.加强教师防控培训,特别是对班主任防控工作责任心要求。以“学校传染病的防控”为主要内容,使全体教师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为“晨检”、“午检”提供科学依据,共同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3.广泛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垃圾、厕所、和污水的管理,做好校园环境清洁消毒;清除校园和学生中的疾病传染源隐患和卫生死角,加强教室和学生集中场所通风换气,最大限度地阻断传染病源的传播。

4.完善传染病防控防治工作的资料,确保防控工作的连续性和科学性,以备上级部门了解督查。

(四)实行传染病快速报告制度

1.班主任老师发现学生呕吐、腹泻,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2.对于发病学生,班主任每天做到电话随访,了解学生病情,并做好随访记录。

3.对出现不明原因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的学生,劝其停课,并及时报告、记录,要求家长送指定医院救治。

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4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本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止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组织机构

成立新港镇中心小学防控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廷模

副组长:王家春

疫情报告员:王文豹联系电话:15255301987

组员:刘芳余、何元玉、叶天胜、桂建树、张雪梅、李世珍、吴明波

三、工作目标

1、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传染病的信息报告程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把突发传染病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传染病发展防治知识,提高师生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活动场所卫生水平,抓好预防接种查验工作,作好因病缺课登记,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措施。

2、统一领导,依法管理。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实行依法管理。

3、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实行校长负总责。

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5、建立预警,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五、组织管理

1、为严防传染病在校内传播流行,本校设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登记在传染病登记本上。

克山小学疫情报告员:操咏娟联系电话:158****1290

强圩小学疫情报告员:李明胜联系电话:133****4869

新港幼儿园疫情报告员:施开云联系电话:138****3028

新新幼儿园疫情报告员:熊春兰联系电话:733***

代代红幼儿园疫情报告员:严子英联系电话:733***0137****6477

2、在校所有教职工、学生都是义务疫情报告人,发现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报告学校的专兼职疫情报告人员。

3、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并按照以下要求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

六、疫情报告制度

1、报告内容及时限

在同一班级,1天内同班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

当出现上述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镇卫生院)报告,同时向新港镇中心小学疫情报告员报告。

3、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玩忽职守造成学校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追究法律责任。

七、协助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对传染病人及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课,不得来校。学生因传染病休学,痊愈好要出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证明并经学校同意方可回校学习。

八、加强健康教育,定期开设健康教育课。坚持开窗通风和定期消毒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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